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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款属于什么科目(投资款大于注册资本怎么入账?)

100人浏览   2025-01-21 05:15:11

投资款大于注册资本的情形,分为以下三种情形:

1、投资者临时对一般企业的注资,待企业正式运营或度过困难期后需要收回。

2、投资者对一般企业永久性注资。投资者投入的应尽出资义务以外的资金不准备收回,而是作为企业的长期资金维持企业运营。

3、投资者对个体工商户高出注册资金的出资。

三种情形下的账务处理于税务处理差别都比较大,如处理不当还会带来涉税风险。

情形一:大于注册资本的资金未来需要归还

这种一般属于股东临时垫资,帮企业度过资金困难时期。如果预计垫资时间不超过3个月,则做其他应付款处理。

分录如下:

借:银行存款

贷:其他应付款—xx股东


如果超过三个月的暂付款,特别是出现跨年的状况,尽快补充签订借款协议,最好做成贷款入账。

分录如下:

借:银行存款

贷:短期贷款—xx股东


为什么要做贷款处理:在税务上,企业与股东之间的往来账款最受重视。因为其可能涉及股东漏缴个税、企业公私财政混同、隐匿收入等一系列税务问题。

所以,对可能出现时间较长的股东欠款,最好做贷款分录。做贷款处理的分录,日后便可以以支付贷款利息的名义,为股东变相分红。


情形二:永久性注资大于注册资本

当永久性注资大于注册资本时,一般情况下需要调整注册资本,以增加企业经济责任的范围。根据是否改变股权结构,永久性注资大于注册资本分为两种情况。

第一种:不改变股东结构的原始股东增资。

不改变股东结构的情况下,原始股东全部或部分股东注入资本。在收到投资款时,按股东捐赠计入“资本公积—其他资本公积”。待确定增加注册资本时,计入“实收资本”。

①、收到投资款(增加注册资本前)

借:银行存款等

贷:资本公积—其他资本公积


②、增加注册资本(转增资本)

借:资本公积—其他资本公积

贷:实收资本—xx股东(按原比例分配)


第二种:改变了股东原有结构

改变股东原有结构,即形成了股权出售。股权出售在修改注册资本前,便可以计入“实收资本”。

①、溢价出售股票

借:银行存款

贷:实收资本(实际占股)

实收资本—资本公积(溢价部分)


②、折价出售股票

借:银行存款

实收资本(折价部分)

留存收益(资本公积不足抵扣的余额)

贷:实收资本(实际占股)


情形三:对个体工商企业大于注册资本的投资

个体工商企业是比较特殊的企业形式,其并不像一般企业那样,把企业与投资者的财隔离开。个体工商的企业与投资者是不隔离的,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即为股东个人经营。获利也不计企业所得税,而是及个人所得税。

两者之间资金可以自由往来,不存在抽逃资金或增加注资一说。所以其多出注册资本的投入直接计入“实收资本”或“投资者投入”科目。

分录如下:

1、个体工商户企业主增加投资

借:银行存款

贷:实收资本


2、个体工商户企业主从企业支取资金

借:实收资本

贷:银行存款

PS:个体工商户企业不存在与股东之间的其他应付款之说。